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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22日 08:37:32 来源:湖南在线-法治在线
湖南在线讯(通讯员廖伍爱)因与邻居发生纠纷,便持刀将邻居父子砍成轻伤。7月8日,被告人莫庭富被双牌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被告人莫庭富与被害人邓柏勇、邓明国父子均系双牌县江村镇莲塘村人,两家因邓家厕所占地问题发生纠纷已多年,经多方调处未果。2006年12月,莫庭富从外打工回来后,到道县购买了一把“开山刀”带在身上伺机报复。2007年1月25日13时许,莫与邓氏父子俩因邓家一棵板栗树被砍去一枝杈而发生口角。此后,莫拔出“开山刀”追上邓氏父子俩,将其二人砍成轻伤。
案发后,莫庭富负罪潜逃,后被列为网上逃犯,于今年1月1日被抓获归案。莫庭富归案后,虽然与被害人邓氏父子俩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拒不履行协议。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莫庭富的犯罪情节比较严重,且在案发后负案潜逃,归案后又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其主观恶性较大,悔罪表现较差,故依法作出从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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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向砺寒 作者:廖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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